数字赋能法律监督 检察公益诉讼亮剑“影子药师”

执业药师是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和提供药学服务的专业力量,是合理用药的重要保障,我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严禁执业药师“挂证”。
“影子药师”是指执业药师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药店或其他单位,而本人并未实际在岗执业,药店表面上配备了执业药师,实则聘的是“影子药师”,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执业药师“挂证”的行为。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的“注册单位”与“参保单位”为关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辖区52家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现参保单位与注册执业单位不一致情形。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查实部分零售药店长期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情形,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造成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对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及执业药师依法在岗履职,港口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督职责。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52家零售药店进行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2家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证》已超过有效期、未配备执业药师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26家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但销售处方药、1家药店还同时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情形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有15家零售药店变更执业药师,变更后的执业药师在岗履职。
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下一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充分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点带面开展精准监督,延伸监督触角,推动药品安全隐患溯源治理,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防线。(王其瑶、陈小群)
来源: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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