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强化林草种苗市场监管 助推企业诚信经营
近年来,田林县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有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部署,持续以林长制为引领,扎实推进打击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不断强化林草种苗市场监管,不断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全县林草种苗市场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领导,推动种源基础夯实。成立以县级林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木种苗质量与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做出总体部署,形成县级林长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力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种苗优先,质量优先”原则,制定出台“双打”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林业职能内部协调,强化林草苗木质量监管措施。狠抓苗木质量和良种使用,每年定期不定期组织技术力量深入造林绿化地段、苗圃等地,从苗高、地径、病虫害等方面,重点对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项目进行检查抽查,在项目规划、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和种苗招投标采购方案中对林木良种使用严格把关、审核和验收,为国家储备林建设、油茶双千等造林绿化重点项目提供有力的林草种苗保障。
强化宣传,推动良种造林增益。坚持以政策宣传引导为抓手,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简报、电视、标语等媒介广泛开展植物新品种权和种子种苗质量保护宣传活动。在重点林区和种苗生产经营集中路口、房屋墙体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张贴宣传标语10000余份(张);并将本县林草种苗市场监管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案例撰写成信息稿件,多次在《右江日报》《广西法治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展示,形成保护植物新品种的良好氛围。积极鼓励和引导林草种苗经营单位大力培育良种、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逐步形成育苗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林木良种苗木生产供应基地,不断提高全县造林良种使用率和基地供种率。2023年以来,全县培育苗木11.46万株,林木种苗质量得到自治区林业局认可,全区油茶良种苗木现场推介活动在田林县举行。
强化执法,推动种苗监管优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录入公共信用体系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证、标签等“三证一签”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种苗、销售假冒伪劣种苗无证无签林木种苗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强许可事后监督,持续对全县境内31个林木种苗繁殖圃苗木质量进行自查自检,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并指导苗圃场及时完善生产经营档案,确保出圃苗木都在“广西种苗通”开具种苗标签。同时多次组织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周边县份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学习等方式探讨先进规范的执法经验,进一步夯实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基础。2023年以来,田林县成功查处处种苗违法案件2起;林草种苗市场监管工作获自治区林业局通报表扬,并在广西2024年打击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动启动仪式上作典型经验发言。(黄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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