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司法所:着力“三个聚焦”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以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主线,着力于“三个聚集”,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引领助推司法所建设整体提档升级,有效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提升”,全面激发了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其中,8个司法所均达到规范化标准,1个司法所曾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2名司法所长分别获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多人被评为自治区、市级先进个人。
在基础建设上聚焦发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有新提升
柳江区司法局着力加强司法所办公场所的规范建设,全区8个司法所均配备具有独立庭院的办公楼,平均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并投入资金对司法所的外观、庭院进行整改和美化,实现外观样式、标识、内部装修和布局的统一。着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司法所负责人,选派年轻干部到司法所锻炼,迅速培养其成为业务骨干,为司法行政干部创造更广阔的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有力夯实人才根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司法所配备29名协管人员和2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确保每个司法所配备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建立常态化分级、分类业务培训机制,并组织开展最受喜爱的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在业务建设上聚焦发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新提升
柳江区司法局着力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大调解业务培训力度,积极推行调解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台账和质量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两次调解案件质量检查活动。2022年以来,培训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5000多人次。每年“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均达到16课时、网络学习80课时,“法律明白人”均通过法律知识测试。着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制定《柳江区社区矫正执法检查评分细则(试行)》《柳江区社区矫正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投入40余万元配备法律服务终端机,构建区、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司法所服务平台建成集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窗口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平台。着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目前柳江区118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每年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时长人均达50小时以上。近三年来,柳江区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为群众起草、修改法律文书22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250余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60余件;为群众提供解答法律咨询61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讲座350余场。
在职能发挥上聚焦发力,司法行政形象有新提升
柳江区司法局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先后在交通、医患、商会、旅游、妇联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调解组织延伸到矛盾纠纷最集中的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点,在百朋镇、三都镇、穿山镇开展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成立“旅游诉调对接工作站”、三都镇“葱满幸福”诉调对接工作站,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柳江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140余件,调解成功3970余件,成功率达99.6%,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智慧矫正”,投入200余万元用于智慧矫正平台的建设升级,建立起区级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两级联通的一体化管理平台。各司法所均配备自助矫正一体机、平板电脑等设备,满足定位监管、心理测量及统计分析等工作需求。引入心理评测系统和VR教育系统,开展心理评估和沉浸式心理教育,深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效果。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立远程视频会见室,为社区矫正对象与其亲属之间搭建了新的沟通桥梁。此外,还构建“监狱+司法行政”深度合作、企业全力配合的刑罚执行一体化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柳江区司法局与柳州监狱联合成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并与辖区企业合作建立8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教育就业基地及1个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持续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强化基层法治宣传,在每个村(社区)均建立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司法所工作信息,有力地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傅永新、麦千景辰、李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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