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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人民法院斗江法庭: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奏响民族团结“凝心曲”

2024年09月06日16:07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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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三江县人民法院斗江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立足本地实际,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解纷工作模式,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近三年来,斗江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减趋势,矛盾化解成效明显。今年上半年,诉前调解成功136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54.62%,指导辖区基层治理单位调解212件,调解成功178件,进一步做实法庭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此外,斗江人民法庭审判质效指标中有17项优于合理区间,其余指标也均在合理区间。先后荣获“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柳州市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先进集体、柳州市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12项。

三江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

图为三江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

加强联动调解,筑牢基层治理“同心圆”

斗江法庭立足审判职能,把诉前调解的“调”再向前延伸,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2022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共532件。一是以点带面“防未病”。依托在辖区除法庭驻地外6个乡镇设置的巡回办案点,实行交通不便“上门办”,农忙时节“就近办”,外出务工“线上办”,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以一对片“查疑病”。通过“一村一法官”工作,主动“查疑病”。对于小矛盾、小纠纷,做到当即发现“就地调”,过后发现“指导调”,难以处理“合力调”。三是以联促调“治已病”。矛盾纠纷起诉至法庭的,法庭先做辅导工作,当事人同意由基层治理单位调解的,优先办理“委托调”,当事人要求法庭调解的,由法庭安排特邀调解员“诉前调”,对矛盾大、人数多等“重大”矛盾纠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调”。

守护绿水青山,绘就生态发展“美画卷”

依托辖区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分别在程阳八寨5A级、丹洲古镇4A级景区挂牌成立2个“生态旅游巡回法庭”。2023年以来,共参与审理涉环境资源各类案件72件,诉前化解涉旅游纠纷128起,助力三江“生态立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一是以案释法,守护绿水青山。通过生态旅游案件巡回审判进行以案释法,以“身边人身边事”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二是以歌普法,建设和美新乡村。成立“法护侗乡”侗歌普法宣传队,把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例、多发纠纷的法律规范改编成侗歌,通过“多耶普法”“村寨月也”引导村民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三是法护营商,助推产业新发展。与县工商联、司法局、人社局等多部门成立商会人民调解综合法律服务站,开展法官进茶园、进茶企、进茶城、进茶协的“法官四进”活动,让满山绿叶变金叶。

打造“鼓楼法庭”,奏响民族团结“凝心曲”

传承侗族“鼓楼议事”“款坪讲款”基层治理优势,积极打造“鼓楼法庭”名片。将群众认可的歌师、寨佬聘为调解员,在“鼓楼法庭”里以“法官讲法、歌师唱法、寨佬传法”的民族特色普法方式解纷,寓法于理、寓法于歌、寓法于情。以司法建议指导群众完善“村规民约”,助力打造桂湘黔环“三省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2021年以来,以民族特色普法解纷模式开展普法活动186次,化解矛盾纠纷236起,奏响民族团结“凝心曲”。

桂晨博 李春晓 摄影报道

(责编:陈丽冰、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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