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五个聚焦”助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为有力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日前,柳州市司法局印发《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任务,着力于“五个聚焦”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工作走深走实、落细落效。
聚焦政治引领,把牢民族团结进步“方向盘”
《措施》提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将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民族工作体系,稳步推进民族工作和示范区建设的任务落实。要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切实用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升华思想认识、形成创建合力、指导工作实践。要把抓党建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基层党建的重点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培训内容,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聚焦“一个统抓”职能,推进依法治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双促进
《措施》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履行统抓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职能,在“四个强化”上用力施策,推进依法治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示范区建设取得成效。一是强化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过程,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高水平法治柳州建设服务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示范区建设。二是强化民族地方立法工作。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立法方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在立法全过程,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指导民族地方立法工作。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度约束。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努力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四是强化民族法治宣传。在2个民族自治县、6个民族自治乡推行民族语言普法,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建成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为民族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供阵地保障。
聚焦平安柳州建设,努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法治环境
《措施》提出要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柳州实践,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依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民族事务工作的联系,创新拓展涉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引导各民族群众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推进和拓展湘黔桂省际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省际接边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区和谐稳定。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民族团结理论和政策宣传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民族情况进行摸排登记,科学制定和实施富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因人施矫,确保矫正工作取得实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倡导性法律规范有机纳入乡规民约,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培养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聚焦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努力提升各民族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措施》要求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广西公共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形成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出公证便民利民惠民新政,进一步简化公证办理流程,缩短办证时间,提升公证服务水平,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公证业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民族聚居的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加强对涉及少数民族行政复议案件的指导督查力度,把好行政复议环节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各民族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创新“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式,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公证代办、行政复议代办、乡镇一站式法律综合服务站建设。
聚焦法治队伍建设,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坚持把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作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推动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重视培养和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完善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继续实施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五项措施,引导司法行政干部用法治护航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傅永新、潘虹、李萌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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