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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制定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4年06月26日08:36 |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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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该厅组织制定的地方标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批准已于5月31日发布,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标准》明确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的各项要求,填补了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的空白(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相关排放标准),其实施将给广西海洋养殖业带来积极影响。

据介绍,海水养殖作为广西沿海地区的传统产业,产生的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多次引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关注。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立项申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予以批复同意,经过2年多的调研分析、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形成《标准》。该《标准》统筹考虑广西海水养殖特点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对适用范围、受纳海域分类、排放分级、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结果判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实施与监督中,《标准》还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据悉,2023年,广西已全面完成全海域海水养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标准》的实施,将成为广西推进海水养殖环境治理以及生态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同时,利用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有关奖补资金,相关部门还将有序推进海水养殖尾水的治理,试点开展海水养殖尾水监测。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标准》落地见效,该厅将会同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的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到沿海各地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开展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情况调查,对养殖户的需求进行分析,对尾水治理技术模式及治理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剖析存在的问题,推进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记者余锋 通讯员杨广莉)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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