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精准发力 助推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与东盟国家产业合作发展的重大部署,积极承接国内国际产业转移,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充分发挥广西沿边临港优势,助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
加大专项债券倾斜支持力度
2023年,共安排专项债券98.26亿元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项目,重点支持了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玉林龙潭产业园白平片区热力管道等公共管廊、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一期)等项目,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与园区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引(2024年度)》,进一步指导市县规范储备申报和管理产业园区专项债券。已组织发行2024年第一批专项债券,共安排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7市产业园区专项债券44.81亿元。
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2023—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统筹资金9.37亿元,支持有关市县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一是下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45亿元及自治区重点投资攻坚行动资金4亿元,支持相关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通过统筹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和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资金渠道,安排2.92亿元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
积极落实配套措施
一是印发出台《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支持政策。二是积极争取财政部印发出台了对沿边临港产业园区的财税支持政策方案,并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落实中央财税支持政策的工作方案。三是持续推动深化产业协作共建,包括加强与东盟的跨境经济合作,深化东西部产业协作共建,推动建立龙头企业与产业园区合作机制。四是加强政策执行协同和监督检查,包括完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和定期会商机制,健全政策执行效果和规范性评估以及监督管理机制。
推动设立合作区建设投资基金
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发起设立广西桂深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厚润德基金、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广西交通建设投资基金等多支科创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广西时代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三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覆盖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7个地市,自治区本级财政实缴出资70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国有企业实缴出资430亿元,累计投资企业项目金额近500亿元,其中投资自治区重大高速公路、铁路项目342亿元。2024年计划统筹安排30亿元用于7家区直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广西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基金,以资本金方式注入自治区国有平台企业,重点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重点产业发展。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