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两官”履职评议制度筑牢司法保障
如何创新司法民主基层实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容县人大常委会在玉林市率先开展法官、检察官“两官”履职评议制度,拓宽司法监督途径,提高履职监督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2年,容县人大常委会就强化司法监督工作进行专门研究,经请示县委同意后,依法启动对“两院”“两官”履职情况评议。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履职评议领导机构,设立负责具体工作的考评机构。起草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
据悉,容县每年采取随机抽取或会同县法院、县检察院协商的办法,按五分之一的比例抽取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律职务、进入员额满一年的“两官”进行履职情况评议,被评议人在每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至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容县对被评议“两官”作出评价,并形成相应评议意见,印发县“两院”和被评议“两官”,抄送县委和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共同监督。
2022年至今,容县人大常委会已对12名法官、6名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从司法队伍建设、司法公正体现、司法监督途径等方面进一步筑牢司法保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评议有效促使被评议人总结反思、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县“两院”司法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审判、检察工作水平。2023年,容县人民法院荣获玉林市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全年荣获县级以上集体荣誉14个,个人荣誉227人次。县底人民法庭获命名为第二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第六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
司法公正进一步体现。通过评议有效促使县“两院”查找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提高整体办案水平、体现司法公正。容县人民法院“红色县底 金色法槌”党建品牌入选2023年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优秀案例。容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四大检察”,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均取得新成效。荣获集体、个人荣誉51项,其中市级以上荣誉37项。
司法监督途径进一步拓展。通过评议有效搭建了人大对司法人员监督的新平台,拓展了人大监督的新渠道,实现监督权具体化,把对案件监督与对行为监督、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司法监督实效。评议过程中,通过向社会公开和征集被评议人的意见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和考评,激发人大代表参与司法监督的热情,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容县实践。(封晓天 李光)
来源:容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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