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以党建引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质增效

近年来,凤山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以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以党建引领为抓手,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质增效。
党建+教育培训,铸牢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提升新时代民族工作能力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研讨2次,开办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1期,2023年发展少数民族党员110人。聚焦青少年群体,重点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以凤山县民族小学与云南省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中心小学结对共建工作为试点,探索异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结对共建新路径,建立线上线下交流合作工作机制,打造“民族团结”第二课堂,推动青少年学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取得实效。目前,已组织1000余名中小学生外出开展交流活动,共植同心树1000余株。
党建+社会治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家园。聚焦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群众,大力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依托易地搬迁社区的区位优势,把22个县直单位党支部和326名在职党员纳入社区网格治理中,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县直单位党支部—党员楼栋长—党员先锋岗”组织链条,推行“群众下单、支部派单、党员接单”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合理照顾风俗习惯,切实把各族群众反映的“民生难题”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红色项目”,推动社区2594户各族群众手拉手、心连心组建起互嵌式发展大家庭。同时,在全县70余个行政村大力推广“积分制”并建立“积分超市”,以村党支部为依托,充分吸收各族群众结合村情实际对积分项目、积分评分标准和积分档案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一村一标准,一村一方案,一户一册”积分材料包,充分调动了各族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构筑民族互助和谐关系创造良好环境。今年2月,凤城镇松仁村村民委员会获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党建+集体经济,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根基。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携手共进、共同提高”的发展思路,联合99个村(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成立全市首个村级集体经济投融资管理平台公司,重点打造一个“党建+文旅融合”康养基地,构建蚕茧供销一条链服务体系,联合河池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凤山分公司打造区域办公用品销售实体等村级集体经济品牌。2023年,该公司累计收入突破1500万元,4个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基地收购销售农特产品约60万元。紧扣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创新实施“文旅富县+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模式,立足资源禀赋,结合民族文化、红色资源、农耕文明构建“文旅+”多产业发展格局。2023年12月,中华诗词学会认定凤山县为“中华诗词之县”;长洲镇百乐村八龙寨获评“第四批广西民族特色村寨”,乔音乡久隆乡村旅游区和中亭乡巴轩乡村旅游区获评“广西五星级乡村旅游区”。同时,聚焦各族群众关心期盼,统筹发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在改善民生、促进增收、增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作用,累计实施项目26个,涉及资金1255万元,共惠及7个乡(镇)19个村屯,受益群众约1.1万人。(黄颖娇)
来源:凤山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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