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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区人民法院集中发放劳务报酬执行案款

2024年01月08日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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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举行劳务报酬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15名工人发放劳务报酬执行案款。

15名工人均系平桂辖区某再生资源制品厂的务工人员,于2022年初开始陆续到该厂工作,均未签订书面合同。后15名劳动者先后离开该厂,与该厂实际经营者陈某进行了书面结算。但结算后,该厂实际经营者并未兑现承诺支付劳务报酬,且于2023年3月份注销了工商登记。

2023年10月初,15名工人向平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薪,案经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3年11月底作出判决,判决该厂名义经营者刘某与实际经营者陈某共同向15名工人支付劳务报酬。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过后,15名工人向平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迅速采取措施,传唤被执行人到场,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将所有执行款一次性交到法院。

民生无小事。2023年,平桂区人民法院选派精锐力量,按照“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项”的原则集中攻坚涉民生案件,执结劳动报酬类案件184件,为劳动者兑现劳务报酬240万余元,持续努力以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下一步,平桂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持续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多措并举、联动执行,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陶胜平 袁巧)

来源:平桂区人民法院

(责编:陈露露、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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