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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财政局:“三举措”提高生活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水平

2023年08月16日11:37 |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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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玉林市博白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补助等政策,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民生福祉。

一是坚持分层分类救助,提高补助标准。按照中央“四不摘”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继续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继续实施“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分A、B、C类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将每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提高5元/月。截至6月30日,已补发提标补助资金44.54万元,惠及34427户次、89073人次。

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监测,提高管理水平组织财政、民政、医保、残联、卫健等部门,进一步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传送信息,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应保尽保、待遇应享尽享。通过不定期进行困难群众就医数据比对监测,核实是否享受医疗救助,确保应享尽享,做到不漏一人。全面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困难群众资金,直接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孤儿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发放到个人账户。切实发挥财政部门资金监管平台的作用,更好地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使困难群众资金发放更阳光,有效避免资助资金在发放过程被截留、挪用的风险隐患,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截至6月30日,已发放困难救助补助资金25588.75万元,惠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138764人(次)。

三是开展政企协作探索,提高服务质量探索引入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办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解决县医疗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不足问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就医时直接报销,并与第三方经办服务按月结算。2023年,共筹措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8999.2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7.62%,截至6月30日,已支出3000.9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医疗患者93073人次。

(责编:黄子婧、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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