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2022年1月14日下午3时,资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416会议室召开。
资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育勤出席并主持会议。
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民兴、程国、陈虹、何春艳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资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易敬友,县人民法院院长廖培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希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钱开胜,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名,因事请假5名,实到22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会议审议通过资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与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免去谢国淑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车田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唐新红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振军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蒋涛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艳兵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蒋新华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唐超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袁于斌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梅溪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何月蓉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唐海民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职务;
免去谢国美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蒋为福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免去蒋清山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唐纯光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孟昭晖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邓周平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人事任免表决,任命谢国淑同志为资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唐新红同志为资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李振军同志为资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任命蒋涛同志为资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程小英同志为资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任命杨艳兵同志为资源县人民法院梅溪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苏秀婷同志为资源县人民法院车田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蒋新华同志为资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任命唐超同志为资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会议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进行表态发言,并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据了解,资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22年1月25日至27日在资源县城召开。(肖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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