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集团实现所属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全覆盖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国资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核心,全力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日前,北投集团已实现所属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全覆盖,标志着北投集团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上迈出关键一步。
2021年实现子企业外部董事全覆盖、纳入有关试点和专项工程的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2022年实现子企业外部董事原则占多数,是北投集团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2020年12月,北投集团向路桥集团等子企业派驻首批外部董事4名,正式拉开北投集团子企业实施外部董事制度改革的帷幕。截至12月10日,北投集团35户纳入外部董事制度改革范围的子企业已全部实现“外大于内”,提前完成2022年任务目标。其中,二级企业17户,派驻外部董事35名;三级企业18户,派驻外部董事65名。与此同时,北投集团各重要子企业均建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落实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人员选聘等重大事项方面的职权。
当前,外部董事履职初期各项工作进展良好,尤其在子企业规范董事会运行、投资风险防控等方面,深度参与,多层联动,为子企业全面构建实施公司治理新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在推进北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开展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北投集团对二级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的选聘,主要根据各企业产业发展特点、未来战略规划等情况,并充分考虑企业董事会成员结构的需求。所选聘的外部董事要求身份“专职”、能力“专业”、履职“专管”、职责“专用”,在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市场拓张、资本运作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外部董事日常管理由北投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每名外部董事专责任职二至三家企业,围绕“谋规划、作决策、防风险”开展工作。
据悉,为保证外部董事依法高效履职,北投集团相继印发了《派出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外部董事的选聘、权责和义务、履职内容、薪酬管理、考核评价、日常管理和保障等要求,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提供制度遵循。同时,相继建立集团公司、子企业与外部董事之间的联络沟通机制、外部董事履职培训机制、支持外部董事履职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外部董事履职规范专题培训班,促进外部董事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保障外部董事制度有效运行。
来源: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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