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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021年12月23日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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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购房能力,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秉承为民初心,打破固有模式,于2021年2月修订并出台《梧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在职职工一样的政策红利。

据介绍,上述细则实施后,年满18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本地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在梧州市辖区内居住,在梧州市辖区内无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国内其他城市无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的个人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作为个人收入所得税扣税项目,在缴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目前5年以内(含5年)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以办理一笔20年期32万元的贷款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银行贷款节省利息约30%。满足以下条件的缴存人可提取账户余额: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提取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缓解经济压力;缴存人如有住房贷款时,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如缴存人无自住房且租住商品房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

如缴存人因故不能继续缴存时,在缴存满两年后可选择自愿销户提取,但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的,须结清后方能办理销户提取;账户存储余额产生的利息免收所得税。职工退休后,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保障晚年生活质量。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登录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渠道(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到业务办理柜台申请办理开户,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

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后,需在每月5日前将资金存入开户时提供的银行卡中,由公积金中心于每月5日从该账户中自动扣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统一为12%,月缴存额上下限按梧州市住房公积金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2021年月缴存额下限是436元。公积金自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目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存款利率按1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期,所结利息自动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梧州政府网

(责编:许荩文、周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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