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中级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解基层烦忧 情暖企业心
法官来到社区,为当事人送上司法救助金;干警走进企业,为企业员工送上普法“套餐”;政法干部走入村屯,慰问关怀孤寡老人……钦州市中级法院以党史学习教育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坚持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把为民办实事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
今年5月,为调解一起因鱼塘相邻排水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案件主办法官、时任钦州市中院院长李忠林多次前往案件争议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序开展,钦州市中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高标准制定了包括4大类10个项目17项具体措施在内的重点项目清单,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
为加强和规范审判、执行中困难群众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钦州市中院全面开展“司法救助送到家”活动,持续完善“司法救助+”外部联动新模式,加强与扶贫、民政、律协、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合作,为涉诉生活困难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今年前7个月,钦州市中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逾11.3万元;处理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案件43件,其中,准予免交8件,免交63.13万元,准予缓交11件,缓交29.96万元元,准予减交2件,减交5.39万元。
钦州市中院通过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充分运用司法重整手段帮助企业恢复生机,发挥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中国500强企业集团玉柴集团旗下能源板块核心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以来,为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经济作出了较大贡献。今年,公司因种种因素,陷入破产危机。鉴于该公司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钦州市中院决定采取府院联动机制助推破产案件审理。6月25日,市中院破产合议庭、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召开协调会。目前,该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破产管理人已与战略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战略投资人已交纳保证金,破产管理人也已根据战略投资人提交的方案拟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初稿。
正在施工的龙门大桥,是造福钦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程,而大桥所在的龙门港镇是大蚝养殖的重要基地。为了提高企业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法治意识,钦州市中院及钦南区法院法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前往施工公司开展环境保护法的法律培训,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黄诗颖)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