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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全面推行林长制

2021年07月09日10:13 | 来源:贵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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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

近日,记者从贵港市林业局获悉,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贵港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林长制有关人员职务设置、4个阶段目标和6项配套机制等事项,要求全市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明确,贵港市级设置2名林长,由贵港市委书记、市长担任;设副林长5名,分别由贵港市委专职副书记,贵港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分管生态环境、林业、公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方案明确了4个阶段目标。第一阶段,到2021年6月底,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第二阶段,到2022年底,全市各级林长制和“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林区警长制”“民间林长”等系列保护机制有效运转并取得实效;第三阶段,到2025年底,全市林地保有量不少于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4000万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80%以上,新增20个“森林公园”“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园区”系列称号,贵港植物园打造成为珠江-西江经济带上国内一流的区域性生物基因库和植物科普研学旅游胜地;第四阶段,到2035年,全市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明确了6项配套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细化工作安排,将森林草原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补偿、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林长考核评价、林长制宣传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二是加强制度创新,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林区警长”“民间林长”等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完善森林草原管理地方法规,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现林业行政执法与森林公安刑事执法有效衔接,加强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林治草能力和水平;四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出台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举报事项办理、林长述职、林长会议纪要备案等工作制度;五是建立科学的林长制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管护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推广好经验做法,抓好示范引导和争先创优。(记者黄静华 通讯员黄岚)

(责编:张芳、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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