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波:用责任铸守警营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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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波工作中
黄小波工作中
  2021年07月08日10:24

黄小波,女,中国共产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任防城港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副支队长。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始终以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8次,获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区优秀人民警察、防城港市三八红旗手各一次,个人嘉奖10次。

以身作则 纪律执行“排头兵”

作为督察民警——警察中的“警察”,黄小波时刻提醒自己,要以身作则,立足本职岗位,当好“排头兵”。她始终牢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注重党性修养,自觉加强“三观”改造,始终以党员和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坚守信念防线,坚守道德底线,坚守法纪红线。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她带头学习党纪党规、警纪警规和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对公安执法活动和队伍建设的督察检查力度,做到挺纪在先,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防城港公安铁军做出新贡献。

勇挑重担 业务开展“顶梁柱”

2020年8月中旬以来,原督察支队长调任,面对督察支队主官缺位、繁重的主责主业,作为副支队长的黄小波毫不犹豫、主动担责,带领两名老民警紧紧围绕市局重大决策和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由于支队人员紧缺,她一边肩负领导决策、指挥责任,一边兼任支队内勤,经常是白天开会或带领民警在全市开展各种现场督察和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晚上再加班加点赶写汇报材料,拟定各种方案、措施等。在2020年疫情期间,她白天与支队民警一起进基层、走边境,期间,共编辑《疫情督察专报》259期,提出督察建议12条,发出督察通报10份,扎实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多元督察 警林建设“啄木鸟”

为扎实做好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提升队伍素质水平。黄小波积极创新优化督察模式,同时实行“日常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专业督察与部门检查相结合”“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三“结合”工作法,并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政治部、法制等部门联动和业务沟通,提升督察介入力度,拓宽督察广度、增加督察深度。通过充分发挥现场督察、网上督察、投诉维权等职能作用,受理群众投诉、收集民情民意,提出督察建议等,倒逼警务机制建设,实现内外互补、同频共振。2020年以来,共检查基层所队1816个次,执法办案场所、执勤点925处次,现场纠正各类问题282个,提出督察建议42条,发出督察通报20份;2020年,针对“扫黑除恶”“亮剑2020”系列专项等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相关部门联合督察10次,发现并通报各类问题17个,提出督察建议3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高队伍管理水平、提升队伍形象。(曾杨红)

 来源:防城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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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庞冠华、陈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