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在党50年” 革命事业薪火相传

【查看原图】
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党员纪念章。张建伟摄
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党员纪念章。张建伟摄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2021年06月28日16:02

6月25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举行“光荣在党50年”党员纪念章颁发仪式,为党龄达到50年的优秀党员代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在仪式上,全体党员共唱红色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重温了入党誓词,相关领导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党员纪念章,并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

老党员代表表示:“时刻关心国家大事,按时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继续为党的事业尽绵薄之力。”

“光荣在党五十年,一生峥嵘守初心,是荣耀、是褒奖、是激励、是崇敬。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让革命事业薪火相传、血脉永续,学习他们的优良工作作风,把这种精神转化为奋进新时代的强大力量,为城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兴宁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黄飞宇说。(张建伟)

分享到:
(责编:庞冠华、黄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