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砍滥伐水源林 犯罪事实可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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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派阳山派出所将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韦某华(左二)绳之以法。李莉莉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派阳山派出所将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韦某华(左二)绳之以法。李莉莉摄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2020年08月04日16:09

7月29日,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公武分场水源林被盗伐案件嫌疑人韦某华被取保候审,至此该案件宣告破案。

7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派阳山派出所接到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公武分场护林员报案称,公武分场69林班12小班有一大片自然水源林杂木被人砍伐掉,并对采伐迹地进行了炼山,要求派阳山派出所进行处理。派阳山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派出民警前去调查。经查,宁明县峙浪乡派台村村民韦某华在未办理任何采伐证的情况下,于今年7月初雇请民工将该林地的自然水源林杂木砍伐,并对伐迹地进行了炼山,欲在上面种植桉树。派阳山派出所经聘请专业部门鉴定,被非法采伐自然水源林杂木蓄积量为60立方米,采伐面积近40亩,已达到重大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7月17日,派阳山派出所对这起案件进行立案侦查。7月29日,峙浪乡派台村村民韦某华被取保候审。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韦某华对其滥伐林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周贻刚 刘沾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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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庞冠华、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