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實施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新政
取消原有戶籍或居住地限制,提取使用更便捷更友好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近日,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廣西區直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8月14日起,全國范圍內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向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貸款額度、征信審核、貸款期限、利率、辦理流程、擔保方式、貸后管理等事項上,與單位繳存職工均執行統一標准,貸款實現均等化待遇,惠及更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
《管理辦法》明確持續放寬住房公積金繳存准入門檻,以往年滿18周歲且僅在南寧市所轄城區就業或居住的靈活就業人員方可參與繳存,如今,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靈活就業人員,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參與繳存。本次修訂取消原有戶籍或居住地限制,在全國范圍內就業或居住、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向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繳存。
繳存規則持續優化。《管理辦法》明確,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由原來可在每年公布繳存基數上下限的當月或次月調整1次,改為可在每個自然年度內調整1次。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確定標准與單位繳存職工一致,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南寧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不得低於上一年度南寧市最低工資標准。繳存比例可在10%至24%之間自主選擇,每檔以2%為遞增單位。
提取使用更便捷更友好。本次修訂取消了靈活就業人員租房提取區域限制,且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由此前以購建自住住房、償還貸款本息為主,拓展為涵蓋購建自住住房、租房、償還貸款本息、重大疾病等多種情形。此外,繳存滿2年且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靈活就業人員,銷戶提取時還可獲利息補貼。同時,靈活就業人員與單位職工之間的賬戶可雙向轉移,繳存時間合並計算,保障繳存權益的連續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的最高貸款年齡上限也有所延長,男性由65歲延長至68歲,女性由60歲延長至63歲。(記者郭亞瓊 通訊員黃詩誼)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