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廣西頻道

桂林立法規范旅游市場秩序 助力世界級旅游城市建設

2025年11月11日10:32 |
小字號

近日,《桂林市旅游市場秩序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桂林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獲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定於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桂林市首部專門針對旅游市場治理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出台標志著桂林旅游市場監管全面邁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為打造世界級旅游城市、推動廣西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支撐。

聚焦突出問題,破解市場治理頑疾。作為國內外知名旅游目的地,旅游業是桂林市核心支柱產業之一。近年來,隨著文旅市場快速發展,不合理低價游、強制購物、擅自變更行程等問題時有發生,既損害游客合法權益,也影響桂林旅游城市形象。《條例》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回應市場關切,將治理不合理低價游、規范旅游購物管理等難點問題作為立法重點,通過明確監管責任、規范經營行為、強化懲戒機制,系統破解長期困擾旅游市場健康發展的頑瘴痼疾,推動桂林旅游業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提升”轉型。

強化全鏈條監管,構建協同治理新格局。《條例》共設總則、綜合監督管理、旅游經營規范、法律責任、附則等五章四十二條,著力構建覆蓋全面、責任清晰、運轉高效的全鏈條旅游市場監管體系。

在監督管理機制上,《條例》明確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綜合監管、社會監督”原則,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監管機制。同時搭建統一的旅游信息平台,免費向社會提供旅游公共信息查詢、服務咨詢、產品質量等級公示、誠信指導價發布等服務,切實保障游客“明明白白消費”。創新設立以旅游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動態監測管理體系,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約束機制。對旅行社團隊旅游全面推行電子行程單管理,實現旅游行程全程可追溯。

在經營行為規范上,《條例》對旅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提出明確要求:必須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網絡旅行社需如實公布資質信息、服務內容及收費標准,不得隱匿、刪除、篡改旅游者評價﹔導游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旅行社不得委派未培訓合格的人員從事導游工作﹔旅行社在停業整頓期間,嚴禁招徠新游客、組織旅游活動。一系列剛性規定為旅游經營活動劃定了清晰“紅線”,有力推動行業服務標准化、規范化發展。

平衡各方權益,激活市場發展內生動力。《條例》兼顧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雙向合法權益,為旅游市場健康發展注入法治動力。在旅游者權益保護方面,將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全部納入合同管理,明確合同必備條款,嚴禁旅行社擅自變更行程、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切實保障旅游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在旅游經營者權益保障方面,通過明確監管原則、規范執法程序,營造公平競爭、有序經營的市場環境,有效遏制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引導旅游者文明旅游,維護旅游經營者合法經營權益,努力實現“游客舒心、商家安心”的雙贏局面。

發揮示范作用,助推文旅高質量發展。作為廣西文旅產業的核心引擎,桂林市通過立法形式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不僅有助於提升桂林旅游品牌形象,增強城市競爭力,也將為全區文旅市場治理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帶動廣西旅游業整體向規范化、高品質方向邁進。《條例》的實施將進一步優化桂林旅游營商環境,吸引更多優質文旅項目落地、更多游客前來休閑度假,體驗桂林山水的人文之美,助力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建設提速增效,為廣西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重要節點樞紐貢獻文旅力量。

下一步,桂林市將組織開展《條例》宣傳貫徹專項行動,通過政策解讀、行業培訓、執法演練等多種形式,推動各級監管部門、旅游行業、從業人員全面掌握《條例》內容,確保條例落地見效。業內普遍認為,《條例》的施行將推動桂林旅游市場實現“秩序更優、服務更好、品牌更響”的新跨越,為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的法治動能。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責編:周雨樂、龐冠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