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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鎮 “小”法庭 開啟大“治”慧

——平樂縣人民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助推基層治理

2023年12月08日11:13 |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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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廣西桂林市平樂縣張家鎮的古鎮榕津,始建於1131年,距今已有近千年的歷史。昔日,榕津沿江而建,古榕成群,塘澤星羅棋布。古榕、古井、古街……走進張家榕津,你不僅能感受到這裡特有的嶺南水鄉景致,還有與這悠悠古韻相得益彰的“和諧之音”。

承載著古老文明的古鎮,如何才能在新時代走出現代化治理之路?隨著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法治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凸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鮮明特征。

近年來,桂林市平樂縣人民法院立足新時代發展要求,積極探索法治鄉村建設新路徑,以張家人民法庭為代表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人民法庭“三個服務”職能作用,以法治新“楓” 賦能基層治理,以大“治”慧濃墨繪就鄉村振興新“楓”景。

拓寬矛盾化解“新路徑”

“小糾紛”藏著“大民生”

“感謝你們,要是沒有調解員調解,我不可能那麼快得到賠償款。” 前不久,在位於張家鎮榕津村的“大榕樹調解工作室”裡,村民小吳特地找上門道謝。原來,小吳房子外牆被蠟燭加工廠意外發生的火災燒壞,他將工廠老板告上法庭。為了更高效調解矛盾,法官與村委會、司法所等充分聯動,“法律明白人”在法官的全程指導下調解,很快雙方達成了協議,小吳得到了賠償款。

“如今村裡的矛盾糾紛能快速得到化解,得益於張家法庭的‘法官+三層級’的新工作機制。”榕津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法律明白人莫時華說道。“法官+三層級”是張家人民法庭聯合鎮政府、司法所、村委會構建起訴源治理工作機制,也是該法庭拓寬基層矛盾化解的“新路徑”。

平樂縣人民法院在張家法庭設立訴源治理工作站,為40多家基層解紛組織提供溫馨調解場所,將網格員、鄉賢、村委干部等300余人全部納入法庭特邀調解員名冊,法官全程指導人民調解,構建“非訟解紛挺前、法院訴訟終局”的糾紛分層過濾體系。與調解員建立微信聯絡群,形成優勢互補、信息互通無縫銜接機制,實現矛盾解紛網格全覆蓋。與此同時,張家人民法庭還主動“走出去”,打通司法為民“最后一公裡”,在轄區24個行政村建立訴源治理法官工作站,開展案件回訪、定期上門為老年人、殘疾人等釋法答疑,將庭審帶到田間地頭、村委廣場,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延伸司法服務“新觸角”

“小法庭”融入“大格局”

張家人民法庭緊鄰轄區散發濃郁古朴氣息的榕津村,這個古老的村子有著近千年歷史。小小古鎮融合多種文化於一身,以“媽祖文化”為代表的海洋文化與桂林本土的“桂劇文化”在此交匯,又融入“崇榕文化”,讓榕津成為一座文化獨特的魅力古鎮。

近千年來,村裡的千年古榕下,成為當地群眾議事、閑聊、歌圩等活動的“寶地”。平樂縣人民法院張家人民法庭將榕津村“崇榕文化”“桂劇文化”與法治文化有機融合,把千年古榕群旁的桂劇古戲台打造成“古榕法治大講堂”,定期開展主題法治宣講或是巡回庭審活動。

“朋友向你借錢,一定要注意讓他書寫欠條。”

“老板拖欠工資我要怎麼辦?”

在大講堂現場,法官通過法律咨詢與現場群眾展開互動,耐心聽取群眾在工作生活中實際遇到的法律問題,並針對性給出法律建議,引導群眾知法、守法、學法、用法。此外,法官選用民法典侵權責任、反電信詐騙等法律法規進行宣講,選用民間借貸、土地承包經營權、婚姻家庭、相鄰糾紛等與村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例進行現場開庭或是調解,把桂劇舞台變成“宣講台”“審判台”“調解台”,讓這個歷史悠久的文化舞台煥發勃勃生機,也推進了基層治理走深走實。

全鎮以榕津作為全市“法律明白人”培養試點村,目前全鎮共有169名“法律明白人”。通過“法律明白人”積極參與村民自治、人民調解、法律宣傳等活動,讓廣大人民群眾牢固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

在如今鄉村振興的大背景下,為更好地延伸司法服務,張家人民法庭為轄區特色大米、茨菇、柿子等12個特色產業種植示范區的11戶家庭農場、58個合作社提供“菜單式”司法服務,向農戶發放《農企常見法律問題指引》《農業發展典型案例》,對涉農案件快調快立快審,高效化解張家某種植合作社脫貧攻堅引資入股涉及鄉村振興糾紛,為村集體挽回損失60萬余元。一年來提供法律咨詢53次,妥善化解涉農糾紛32件,其中訴前化解26件,全力護航轄區產業健康發展,為鄉村振興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觸角”不斷延伸的背后,是人民法庭對基層司法需求的敏銳把握。當更多的“小法庭”融入基層治理的“大格局”,平安桂林、法治桂林建設正奮力向新而行。

堅持“司法為民”理念,

“精耕耘”寫就“大幸福”

近年來,平樂縣人民法院堅持司法為民,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關注和期待,既解開“法結”又解開“心結”。探索用智慧便利的辦案方式和細致入微的司法服務守護正義,全力守護鄉村的“人間煙火氣”。

張家人民法庭立足建設鄉風文明的生態宜居鄉村,堅持把法庭各項工作與鄉風文明深度相融,落實到每一件審執案件中,促進鄉風民俗的轉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注重找准司法服務保障鄉風建設的結合點和落腳點,堅持把守望相助、鄰裡和睦、重義守信等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融入家事案件審理、糾紛調解全過程,弘揚優良家風、孕育淳朴民風、厚植鄉賢文化,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農村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辦理已有的案子,是本分,而能將矛盾消除在萌芽,才是本事。推行“無訴訟鄉村”建設,能夠讓更多糾紛化於未發、止於未訴,既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減輕審判壓力,又能加快糾紛化解,堪稱破解“案多人少”頑疾、將司法服務嵌入鄉村治理的有效實踐。張家人民法庭發揮基層社會治理效能,積極推動“無訟村屯”建設。法庭會同鄉鎮“兩所”與轄區24個村居委簽訂《“無訟”村屯共建協議》,幫助村居委制定《無訟公約》,積極培育“無訟”品牌,推進“無訟村屯”創建標准化,推動鄉村向少訟、無訟提升。

張家人民法庭只是平樂縣人民法院積極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典型實踐,也是以司法之力助推基層治理的生動詮釋。下一步,平樂縣人民法院將持續縱深推進基層治理和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有機銜接,切實找准司法服務保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結合點、著力點,進一步細化和完善訴源治理工作模式,將司法服務嵌入基層治理大格局中,踐行以民為中心,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治的溫度。(曹長青 譚冬梅 蔣勵)

(責編:陳麗冰、許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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