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寧3月27日電 2020年3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產業園區節約集約用地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以下簡稱“新《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在南寧舉行。
據介紹,當前廣西工業用地閑置低效利用的狀況仍然突出,極個別用地單位拿到土地后十來年都未開發建設,造成土地閑置,嚴重影響了土地管理秩序,也不利於當地工業健康發展。為了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快工業項目建設,根據管理需要,新《辦法》明確規定項目應在交地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最遲不得超過6個月。開工時間期限比修訂前壓縮了一半。
廣西自然資源廳副廳長鄭杰忠介紹,201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產業園區節約集約用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實施以來,對規范產業園區用地管理、推動園區經濟快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廣西工業產值總量、園區工業產值佔全區工業產值比例、超百億園區數量、稅收收入和佔比等指標都得到了大幅提高。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辦法》部分條款與當前需求存在一定差距。2019年,該廳對《辦法》進行了修訂,並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為提高產業園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新《辦法》提出了一系列控制性指標:產業園區可採取“一園多區”模式,區塊數一般不超過3塊﹔產業園區用地應以產業用地為主,工業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佔項目總用地面積比例不超過7%。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超過20%。
新《辦法》規定,用地面積50畝(不含代征面積)以下的工業項目一般不得分期建設。用地面積大於或等於50畝(不含代征面積)的建設項目,確需分期建設的,應分期供地,並確保前一期用地按規定建設竣工后,方可辦理后期用地手續。項目分期建設的預留用地原則上不超過3年﹔鼓勵產業園區升級、擴區,申請升級的產業園區,其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評價結果須在全區同類型開發區中排名前三分之一。申請擴區的產業園區,其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評價中的土地供應率指標須達到80%以上,土地建成率指標須達到70%以上。
據悉,新《辦法》在產業園區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實現了諸多政策集成和創新,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提出在各類產業園區推行區域評估﹔二是在各產業園區探索實施新增工業項目“標准地”出讓制度﹔三是鼓勵積極落實產業用地政策﹔四是支持園區企業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劉佳、黃尚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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