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广西区分行实现首批居民购房贴息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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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日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明确自10月1日起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支持城乡居民刚性住房需求。
政策发布后,建设银行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形成操作细则、下发贴息相关协议文本和系统改造,并开展全行范围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国庆小长假期间,建行广西区分行下辖南宁园湖支行、玉林分行、钦州分行等机构快速对接客群、打通办理全流程,于节后首日为5名购房客户发放贴息贷款232万元,业务范围覆盖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南宁,建行园湖支行加强与合作中介渠道协同,提前清单式梳理流程中的首套二手房客户,逐一核对政策适配性,优化业务衔接效率。客户陈先生购买建筑面积97平方米的二手首套住房,申请贷款56万元,成为政策落地后广西首批享受贴息的客户之一,按照政策标准预计5年累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2.8万元。“本来就等着这笔贷款批下来准备装修入住,没想到刚放款就赶上了贴息政策,全程办理很顺畅。”陈先生说。
与此同时,建行钦州分行、玉林分行主动对接辖区内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客户,提前上门开展政策宣导,配合做好贷款受理、审批全流程服务,于节后首日分别完成各自辖区某重点楼盘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贴息贷款投放,推动政策红利第一时间触达购房家庭。
根据政策规定,居民家庭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住房价格不超过150万元的,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新房、二手房均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购房人按照正常信贷流程办理贷款并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后,银行按月收息时自动计算并扣减对应贴息金额,真正实现“免申即享”,让政策优惠更加便捷地直达购房家庭。
下一步,建行广西区分行将持续做实做细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落地工作,主动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的政策沟通,与自治区及各市住建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经营主体的协同联动,持续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推动惠民政策更加便捷、高效地惠及全区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更好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助力广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莫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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