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9月24日电 (记者覃心)9月2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获悉,会议表决通过修正后的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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