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榕树下法意浓 乡村治理焕新容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张家法庭“三驾马车”跑出基层治理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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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黄法官,老古夫妇闹离婚很久了,为了孩子和财产互不相让,村委调解了好几次都僵住了……”近日,接到榕津村委的求助电话后,桂林市平乐县张家法庭法官没有急着立案,而是迅速下沉村屯。在了解双方顾虑后,法官现场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案,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法庭出具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一场濒临破裂的婚姻,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和平化解。
在桂林市平乐县张家镇,连片的千年古榕群枝繁叶茂,见证着岁月的变迁。比邻而居的张家法庭,如同这片古榕一样,将法治的根系深扎泥土,通过规范自治、温情调解、法治宣传“三驾马车”并驱,走出了一条具有桂北特色的基层治理新路径。
规范自治强根基
“以前村规民约多是约定俗成,现在有了法庭的指导,我们的‘土办法’变成了‘法条例’。”张家镇榕津村委主任吴振宇的一席话,道出了张家法庭在规范村级自治方面的成效。
2024年初,榕津村准备修订村规民约,但村干部对如何将法律精神融入其中犯了难。张家法庭干警主动上门,逐条审查原有条款,发现其中关于“违反村规者罚款”等内容与现行法律相悖。法官耐心解释:“村规民约不能设定行政处罚,要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引导村民。”
在张家法庭指导下,修订后的村规民约删除了违法条款,新增了邻里纠纷先行调解、红白喜事从简、赡养老人义务等内容,既接“地气”又具“法味”。村民们都说:“现在村规民约不仅管用,还合法,我们信服。”
针对部分村规民约内容不规范、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张家法庭主动延伸职能,对村级自治规范的制定实施全过程“法治体检”。法庭干警深入各村,逐条审查村规民约,修正与法律法规相悖条款,确保自治规范合法合规。同时,指导村委会严格依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修订完善,将土地流转、彩礼婚嫁、赡养老幼、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关切的事项纳入规约。
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合同风险高等痛点,张家法庭还协助村委审查经济合同,防范无效合同与权责不清陷阱,推动“阳光村务”落地生根。今年以来,法庭已指导5个行政村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审查各类合同20余份,从源头上减少了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的矛盾纠纷。
“以前村里土地流转合同都是口头约定,纠纷不断。现在法庭帮我们拟了规范文本,双方签字画押,心里踏实了。”榕津村一位村民说。
“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智慧,让法治的根系深扎乡村治理的土壤,为基层自治注入了专业的法治力量。
温情调解化干戈
近日,在张家镇朝仙村委会调解室内,一场矛盾纠纷调解从日头高照持续到了夜色深沉。阿珍与阿强离婚后,阿强长期阻挠阿珍探望孩子,阿珍一纸诉状要求变更小儿子的抚养权。法官没有简单开庭,而是把调解现场搬到了村委会。
调解室里,阿珍哭诉:“我见自己的孩子,还要一次次申请强制执行吗?”阿强辩解:“孩子外公都不提前告诉我,就直接去幼儿园接人,我能不急吗?”法官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先倾听,再引导。
经调解,阿强向村委会要了一张纸,一字一句写下保证书,详细列明每月探望时间、接送方式。阿珍捧着保证书,轻声说:“为了孩子,我再信他一次,我撤诉。”
四个小时的调解,没有法槌敲响,却为两个孩子撑起了一片晴空。
这是张家法庭构建“分层调解+司法保障”闭环机制的生动写照。法庭选派法官及助理担任各村(居)委法治联络员,指导村委、网格员、乡贤、“五老”人员组成解纷梯队,将邻里、婚恋、赡养等小微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对于村委调解不成的纠纷,法官及时下沉,现场指导,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家事纠纷连着民心,司法温情最能治愈裂痕。在一起抚养费纠纷中,吴某与莫某离婚后因抚养费标准争执不下。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倾听双方难处,提出了折中方案:抚养费提高至每月1000元,大额教育、医疗费用双方各承担50%。最终双方签字和解。法官还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叮嘱他们即使婚姻解除,也要共同守护孩子成长。
张家法庭的温情调解不只发生在室内。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阿娟身有残疾、行动不便,一时赌气在网上提交了诉状。法官没有等待当事人自行前来,而是主动上门核实。得知夫妻矛盾多因日常琐事和沟通不畅,法官驱车到镇上找到正在赶集的丈夫阿昌,再一同返回阿娟家中。拉家常式的疏导下,阿娟情绪渐渐平复:“法官,其实我不想离婚,就是心里憋屈。”阿昌连忙表态:“以后多沟通,家务我多分担。”双方当场签订和好协议。阿娟感慨:“我腿脚不好,没想到法官为了我的事,专门跑到家里来,还跑了一趟集市。”
这一件件看似琐碎的“小案”,是张家法庭的法官们用“如我在诉”的情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化解在田间地头,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普法宣传润无声
“村里有人出交通事故涉及赔偿,不知赔偿标准怎么算?”近日,朝仙村委会干部发来的一条微信求助,让张家法庭法官迅速行动起来。法官依据伤情详细列出赔偿清单,通过微信发回村里,指导调解员依法开展调解。次日,赔偿款便顺利结清。村干部连连点赞:“有了法官的专业指导,我们调解更有底气了!”
这是张家法庭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的一个缩影。
基层治理,关键在人。近年来,为了让法治在乡村扎根,张家法庭着力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法治骨干力量,定期开设“走进法庭”“田间课堂”等活动,对村干部、调解员、网格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与司法所共同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培训6场,培训基层调解力量200余人次,越来越多的村干部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
普法宣传更要接地气、入民心。在国际家庭教育日,张家法庭邀请张家镇中心小学学生及家长走进法庭,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启蒙”实践活动。10名小学生身着法袍,分别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模拟审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从法庭调查到当庭宣判,孩子们全程“零剧本”还原真实庭审。
当地特色节日丰收节当天,张家镇“庆丰收 迎国庆 共团圆”活动热闹非凡。张家法庭将普法课堂“搬”到节庆现场,设立普法宣传点,发放漫画+案例形式的宣传资料,围绕农业生产、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以案释法。
针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的状况,张家法庭在调解案件的同时,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治课,结合真实案例向学生和家长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张家人民法庭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抓前端、治未病”的智慧,持续深耕基层治理最前沿。在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上,法治的力量正如同那千年的古榕,根深叶茂,护佑一方和谐稳定,绘就出一幅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和谐新画卷。(曹长青 钟金梅 黄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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