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从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开展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严格落实各方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属地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职责清单,指导、督促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编制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全面深入自查自改。
重大工程危险作业。聚焦平陆运河、桥梁隧道工程、临水临崖临坡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开展排查,从图纸设计、建材质量、施工流程等方面入手,压实全链条责任,从源头提升工程质量,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对爆破、吊装及地下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作业等各类危险作业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相关作业管理规定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
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及轨道交通、水路运输、港口作业、公路运营及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排查车辆冒险运输、涉险运营情况,重要设备及应急设备是否存在严重缺陷或故障,重要通航建筑物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经营、作业行为,工程施工驻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安全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闭环管理;推动各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依托“人工智能+监管”等方式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据了解,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2025年10月15日前,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实施、全面动员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查整治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第二阶段在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2月28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并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第三阶段在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黄静兰 梁丹妮)
来源:广西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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