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优化调整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提升参保人员门诊保障水平

人民网南宁9月30日电 (记者伍迁)记者从广西财政部门和医保部门获悉,近年来,广西持续优化调整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稳步提升参保人员门诊保障水平。2022年以来,广西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支付229.49亿元,惠及参保群众累计7661.66万人次,平均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门诊单列统筹政策实施以来,广西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支付4.60亿元,覆盖35.23万人次,平均报销比例为49.2%,2024年以来进一步提升至55%以上,广西医疗便捷度和普惠性持续提高,进一步实现“病有所医”。
聚焦政策规范,实现全区统一。2022年6月,《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广西实现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全区统一。政策覆盖病种扩大到38种,并适度向基层倾斜,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80%。取消或降低部分病种起付线,提高年度报销限额。例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与住院限额合并计算,城乡居民医保超过20万元/年。
聚焦门诊用药,实现单列支付。自2022年起,广西实行特殊医保药品门诊单列统筹支付,将部分适用于门诊治疗、用药周期长、疗程费用较高、临床路径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不高的特殊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并通过动态调整药品目录,优化门诊特殊药品保障工作。2025年6月,广西新增75种国谈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全区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达147种,重点覆盖罕见病、慢性病等高发疾病,显著提升门诊用药可及性,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聚焦职工门诊保障,实现共济普惠。目前,广西已全面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2024年,结合经济发展和基金结余实际,广西进一步优化政策,降低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明确药店购药待遇标准,持续增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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