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亮出环境资源审判“成绩单”

新闻发布会现场。广西高院供图
人民网南宁6月5日电 (记者朱晓玲)6月4日,广西高院举办2025年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2024年以来,广西各级法院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环境公共利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2024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353件。其中,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380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528件、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445件。
同时,广西各级法院主动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西建设,助推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绿色建设,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建立平陆运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服务保障联动机制,为平陆运河、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钦州市法院妥善审结一批涉平陆运河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案件,通过快立、快审、快结,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聚焦河流、森林、海洋、生物多样性、文化旅游等广西自然人文资源禀赋,广西各级法院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推动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在加强河流资源保护方面,漓江流域10个基层法院联合签署《漓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深化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服务保障联动机制;柳州、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签署《都柳江—融江—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百色、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东、云南、贵州三省六家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保护曲靖倡议》,全面加强珠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共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根据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区法院采取了优化审判体制机制、强化条线业务指导、夯实专业支持基础、前移司法保护阵地、探索多元解纷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柳州、梧州等地法院选聘了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专业性事实调查认定、监督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了庭审效果和审判质量;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设立的合面狮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共组织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11次,原地、异地补植复绿面积1200余亩;三江侗族自治县法院通过“鼓楼会谈”等侗乡传统议事形式,推动完善村规民约、化解矛盾纠纷,让村民自觉成为文化遗产、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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