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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代表之职 在“两个保护”中书写灵渠情缘

——记兴安县人大代表邓春红

2024年12月24日17:15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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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春红,桂林兴安县人大代表,兴安县灵渠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近年来,邓春红秉持“保护好灵渠,就是践行‘两个保护’”理念,积极融入全县推进“两个保护”、灵渠保护提升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争做保护灵渠的“推介员”“参谋员”“监督员”,用行动展现了巾帼代表的风采担当,先后获评为“兴安县十大人大代表风采人物”、兴安县人大代表“履职之星”。

参与社会宣传,化身保护灵渠的“推介员”

灵渠,是兴安的一块“金字招牌”,也是一大“桂林经典”,身为兴安人,邓春红总引以为傲。发挥代表身份作用,宣传灵渠文化,让更多的人参与灵渠保护是她长期坚持做的事。

“我们兴安灵渠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了,保护好灵渠的文物和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在兴安县灵渠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点,邓春红正给灵渠志愿者讲解灵渠文化和环境保护,50多名志愿者边听边记,为更好开展志愿活动做准备。邓春红说,每两个月左右就组织一次宣讲和志愿活动,现在参与数已有500人次。

为加强灵渠社会宣传,近年来,邓春红在漓江保护日、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周)和灵渠论坛等活动节点、主动参与发放宣传单、推介灵渠文化等活动,让更多的人认识灵渠、了解灵渠、爱上灵渠。2022年1月1日,《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施行,邓春红先后组织了6场法律法规讲座,参与人数超300。她策划的“灵渠环保周”和“家庭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激发了更多居民和家庭保护灵渠的热情。

提出督办建议,争当保护灵渠的“参谋员”

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在保护灵渠方面,邓春红用好了这个权利。

和不少兴安人一样,邓春红习惯在闲暇时沿着灵渠走走看看。2020年,她发现位于灵渠南岸的“三将军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灵渠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待进一步保护修缮,邓春红深知文物保护的重要性,经多次走访调研,她以代表名义提出了关于修缮“三将军墓”的建议。当地文保部门收到建议后,委托第三方编制了修缮与环境整治方案,经上级文旅部门评审后,该建议得到及时办理落实。

此外,邓春红还提出有关灵渠景区公厕管理使用、消除屋檐安全隐患的建议。在她的跟踪督办下,两条建议均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落实,古韵灵渠气象一新。

履行代表职责,善做保护灵渠的“监督员”

兴安是湘漓二水之源,二水因灵渠而“牵手”。作为桂林市的人大代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监督灵渠生态环保、收集反馈有关意见建议、问题线索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执法等,是这些年来邓春红的履职重点。

近年来,兴安县人大常委会以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履行职能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实行“执法检查+灵渠保护提升”全过程监督。邓春红通过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提出了加强灵渠保护宣传教育和部门协作的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此外,邓春红还组织开展了“灵渠守护者”活动,鼓励20多名居民担任环保志愿监督员,不定期巡查、宣传引导、反映问题。她汇聚起了更多的力量保护环境、守护灵渠。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保护灵渠,仅是邓春红履职尽责的一个缩影。

自2016年当选人大代表以来,邓春红始终不忘人民之托、当选之责,依托代表联络站点提出了“增添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议”“推行环卫市场化的建议”等7条建议,均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她的跟踪督办和多方努力下,多件惠民实事相继落地。

邓春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履好职、服好务,办成更多的实事好事,让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李春梅 张勇)

(责编:周雨乐、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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