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 广西在行动”系列访谈
张晓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打造美丽山水“桂林样板”
当前,广西正聚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为讲好全面深化改革的广西故事,人民日报社人民网特别策划推出“全面深化改革 广西在行动”系列访谈,敬请关注。
主持人:此次接受访谈的嘉宾是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晓阳。请问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在哪些关键领域实施了重大改革举措?这些改革措施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张晓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桂林市聚焦建设美丽桂林、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桂林样板。
一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以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名城为核心目标,高标准谋划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桂林市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将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市人大出台《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等7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执法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二是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动摇,推动桂林市在广西率先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各级主要负责同志签订目标责任书,县区全部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常态化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设立“漓江保护日”,建立全国首个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常态化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保护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利剑”作用,推动一批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真整改、见实效,漓江流域综合治理入选“督察整改看成效”正面典型案例,漓江入选国家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
三是创新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公安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成立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大队、中队,落实“一村一辅警”,配备专职生态警察213人、生态辅警1684人,组建“二郎神”民兵分队,构建起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保护格局。深化“三统四治”改革(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筹各方利益;治乱、治水、治山、治本),入选中国改革典型案例,阳朔县把漓江、遇龙河景区年收入的10%分给3.5万沿江村民,让大家共享生态红利。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同步开展“一案双查”模式,推动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环保理念。
四是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坚持规划先行、源头管控,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制度,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近三年,漓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等级,地表水水质排名保持全国前列,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排名逐年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桂林市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广西桂林漓江站入选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生物多样性的动态变化。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监督,严厉查处生态破坏问题,生物多样性持续增加,桂林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自然城市”平台。
五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12个,自治区级绿色工厂27家,数量排广西前列。拓展“两山”转化路径,积极培育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行国家有机产品、绿色食品等高端品质认证,桂林认证数量居广西第3。建立碳汇交易市场,完成广西首个水土保持碳汇交易2.24万吨,林业碳汇项目交易15.2万吨,桂林市成为国家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研发全国首个《绿色旅游贷款实施规范》地方绿色金融标准,推动桂林银行成为广西唯一获评国家层面气候友好型银行的金融机构。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荔浦市、阳朔县、资源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龙胜县获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广西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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