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办理涉民生案件29760件
12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紧扣民生热点,加强对劳动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截至11月,共办理各类涉民生案件29760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87项,建立、完善民生服务机制90项,为保障民生福祉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保障民生权益。切实解决拖欠劳动者薪酬难题,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全区检察机关办理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1763件,帮助追讨工资3700余万元。关爱“一老一幼”,推动建设专门学校及类似机构58所,依法向“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980份,起诉养老诈骗等犯罪212人,办理侵权、追索赡养费等案件369件。柳州、桂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方便残疾人出行。全区检察机关严惩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聚焦妇女平等就业、家庭暴力等办理案件452件,支持受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离婚,驱散家暴阴霾。
保护民生安全。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涉伪劣商品案件1390件。织密网络空间及公民个人信息“防护网”,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境内协同犯罪案件4521件,办理政务、村务公开未去标识化、个人信息不当泄露等案件201件。筑牢金融安全“保护罩”,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检察监督,办理金融借款、职业放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案件319件。守好百姓“钱袋子”,办理涉医保、社保基本生活保障案件140件,协同公安机关、医保部门追赃挽损300余万元。
守护美好生活。守卫“生态美”,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377件,以检察履职推动治理、修复被污染和被损毁的土地2.53万亩,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等费用1179.8万元。当好“暖心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检察听证4027件,引导当事人和解204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6件,解“法结”、化“心结”。加大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力度,向1769名困难当事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018.12万元。(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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