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文旅融合新招牌 绘就民族团结新篇章
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康养”深度融合发展,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形有感有效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坚持党的领导,为文旅发展“凝心铸魂”,力促各民族“三交”保障不断加强
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人大文化旅游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每年把人大文旅工作计划及文旅促各民族“三交”工作列入人大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监督人民政府对“三项计划”(即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情况,涉及文化旅游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进一步推动全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思路上有创新、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
扎实立法根基,为文旅发展“保驾护航”,力促各民族“三交”基础不断夯实
坚持把做好民族立法工作作为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巴马瑶族自治县长寿资源保护条例》《巴马瑶族自治县香猪产业保护条例》《巴马瑶族自治县包装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开发管理条例》等单行条例,协助自治区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推进《巴马瑶族自治县油茶产业发展条例》制定工作,通过立法推动政府积极高举生态旗,打响生态牌,走生态路,打文旅康养牌,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努力推动地方旅游由单一景区景点的观光游向融合大健康的康养旅游转变,把生态康养旅游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农、文、旅、康养快速融合发展,促进文旅发展与民族经济、切实改善民生有机结合,文旅产业逐步成为巴马群众增收致富、开启幸福生活的“金钥匙”。
深入调研监督,为文旅发展“点穴献策”,力促各民族“三交”活力不断提升
实现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首先必须直面问题、找准问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精心选准调研议题,聚焦党委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难点、群众关心期盼,找准推动文旅发展提质增效的“突破口”“切入点”,深入开展“加快红水河乡村旅游廊道建设”“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政府狠抓重大项目建设”专题调研和《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执法检查,研究提出制约民族经济社会、文旅发展的瓶颈问题,有效监督政府实施《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制定了《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开展“乡村旅游+”行动工作方案》,推动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复活和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升级,通过整合乡村自身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山水景观优势、民间礼俗和文化优势等,打造了以观光旅游、短期旅居、高端康养、研学游学、特色民俗观礼等为主体的产业综合体,配套带动特色农业、林品采集业、康养产品加工业以及餐饮、民宿等服务业,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康养、旅游产业快速复苏回暖。2024年上半年实现社会旅游总消费53.44亿元,同比增长35.46%,旅游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各族群众,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力不断提升。
协调联动发力,为文旅发展“推波助澜”,力促各民族“三交”精神家园不断筑牢
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必须增强自身的“硬实力”和提升品牌影响力。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县乡两级人大联动,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共建成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联络站119个,积极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调研以及“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好家园 创建文明城市”“拼经济、促发展”主题集中视察等活动,以完善旅游发展基础、强化旅游文化宣传、打造旅游文化精品、丰富旅游节庆活动、推进旅游居家康养等重点内容,查看项目建设进度、收集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项目建设中的协调、监督作用。2020年以来,推动政府落实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统筹保障地方文旅专项资金2亿多元,打造了一批精品乡村旅游产品体系、特色民族文化精品、乡村旅游度假、田园综合体和建设红色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示范带等;统筹融合主导产业、人居环境、文化传承等特色优势,以瑶族非遗资源、民俗风情、福寿文化为依托,打造了4个民族特色村寨和7个特色民俗体验村;成功创建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4家、AAA级旅游景区3家,自治区五星级乡村旅游区2家、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1个,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2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发展旅行社16家、星级旅游饭店5家;正在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旅游度假区1家;获评“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持续巩固“瑶族祝著节”“敬老习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品牌,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叶丽、丘胜娟)
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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