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稳步提升“世界瑶都”行政检察工作质效
金秀县人民检察院融合行政检察职能与“世界瑶都”特色,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匠心培育“瑶都行检”行政检察文化品牌。以品牌促业务、保成效,推动主责主业、民生民族工作、机制建设、协同治理等有效开展,为创造金秀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践行行政检察担当,为助力建设“检察+行政”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深耕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
以“瑶都行检”品牌为引擎,结合本地特色,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履职素能,做实做优行政检察。一是积极履职,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提质增效。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建设,坚持把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置于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予以推进。深化“府检联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机制运用,以行政检察工作成效,厚植“瑶都行检”行政检察文化品牌价值根基。开展“检护·瑶医药”等“党建+业务”主题活动,促进瑶医药、瑶文化、瑶族特色品牌、大瑶山生态环境保护等协同推进,服务广西金秀“世界瑶都”“中国绿都”“瑶医药之都”建设。二是立足职能,有力推动争议化解和法治政府建设。树立“一体履职+穿透式监督”工作理念,尤其是上下级穿透式监督。上级院主办生效裁判监督案,基层院主办通过“穿透式”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等,上下联合联动,实现争议化解,促进依法行政。三是抓队伍强素能,提升履职能力建设。专业化建设是行政检察行稳致远的基础,广西金秀县院持续抓好队伍素能培养,组建“瑶都行检”办案团队,充分发挥检察长作为“全国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的独特优势,检察长作为办案团队总负责人,强理念、带队伍、促提升,高质量完成行政检察工作。
聚焦检护民生,加强民族团结
坚持“瑶都行检”与民同“行”,以品牌推动行政检察深入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是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来宾市检察院联合,到瑶族村落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全面、透彻了解瑶族同胞法治需求,为瑶族同胞现场答疑,提升瑶族同胞自觉守法的意识和遇事找法的习惯。原创动漫《小狮子游记—“新石牌律”推动瑶乡新风》,宣传“世界瑶都”优秀瑶族文化,展现瑶族“石牌”制度(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荣获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微作品竞赛三等奖、广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微作品竞赛二等奖。二是构建传统村落系统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深化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工作成效,聚焦农村群众居住安全和发展,对全县18个国家、自治区级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融合瑶族“新石牌律”,督促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防隐患整改、实施集中连片保护等。通过监督,促进人居环境整治、县域村落文化保护和旅游发展,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事业提质增效。该案获最高检宣传推广,并编入2023年广西区院、来宾市院工作报告中。三是落实行政检察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针对广西金秀县河湖保护行政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大瑶山综合治理行政检察工作。发挥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和社会治理效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察意见、公开听证、座谈交流,以及建立机制、协同治理等一系列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合力。通过履职,努力把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链条做得更深、拉得更长,真正做到高质效行政检察履职守护大瑶山“金山秀水”。
持续精准发力,促进多元协作
统筹“瑶都行检”品牌驱动机制建设,推动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行政+检察”协作等,凝聚合力促发展。一是推动跨区域协作机制建设。与大瑶山地域涉及的九县(市)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就行政检察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件联动办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强化涉大瑶山地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合力。二是构建“人大+政协+检察”监督新模式。与县人大、政协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促进人大、政协、检察职能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办理实效,推进依法行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的需求。三是深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机制建设。与县住建局、文旅局签订协作机制,通过横向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宣传协作、专业支持等机制,提升共识,推动形成协调联动、全面高效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格局,促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机制长效运行。(韦晋 梁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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