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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区法院:善意执行“活封”涉案设备 “放水养鱼”实现双赢

2022年12月20日16:53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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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涉企业的执行案件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灵活的查封措施,既避免了企业因查封而陷入生产经营困境,又有力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双方实现双赢。

据悉,柳州市某锻造厂从2020年1月开始向柳州某自动化设备公司供应锻打窑车轮等货物。今年3月,双方经过对账确认,柳州某自动化设备公司尚欠柳州市某锻造厂货款40余万元。之后,因柳州某自动化设备公司未能支付这笔货款,柳州市某锻造厂遂向柳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尚欠货款。

柳南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柳州某自动化设备公司向柳州市某锻造厂支付货款40余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该判决生效后,柳州某自动化设备公司没有履行法定付款义务。柳州市某锻造厂遂向柳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柳州市某锻造厂希望执行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器设备变现。执行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虽然被执行人被冻结的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该案债权,但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尚处于正常生产运作中,如直接查封拍卖机器设备,不仅会导致被执行人生产经营陷入停顿,而且机器设备的评估、拍卖周期比较长,也不利于申请人尽快实现债权。

经过实地调查和综合考虑,执行法官在与申请人沟通后,决定对被执行人柳州某自动化设备公司生产车间中的15类共计21台机器设备采取“活封”措施,让其正常生产经营运作,并告知被执行人在机器设备查封期间可继续使用设备,但不能有隐藏、转移、毁坏设备等行为。同时,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期限让其尽快履行债务。

柳南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该院灵活采用多种查封措施,对涉案企业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产进行审慎查封,通过“放水养鱼”的方式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不仅有力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能让被执行人企业正常运行,助其走出困境,从而促进当事双方实现共赢。(冯东杰)

(责编:付华周、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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