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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

2021年10月25日17:11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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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创新出台村(社区)评星定级奖惩工作办法,通过“一张清单+两评一定”“动态考核+个人考核”“正向激励+反向鞭策”推行村(社区)评星定级,利用星级奖惩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

北流市委组织部联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村(社区)党组织功能定位、乡村振兴建设、基层治理需要,研究制定包括三清三拆、土地整治、从严治党等10大类38项涉及村级各类管理事务的百分制星级考评“一张清单”,明确村级自评、镇级初评、市级定级“两评一定”程序。即:各村(社区)以清单为指引开展拆违治乱、环境治理、风貌提升等工作,年底根据工作实绩进行星级自评;镇党委从各村(社区)抽调骨干分组开展交叉互评,按照10%五星村、20%四星村、30%三星村、40%无星村基础比例确定初评名单;北流市委组织部结合对村(社区)的日常考核、分类督导、抽验结果确定各镇年度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对排名前五名的镇,星级村比例均上浮10%,对排名倒数五名的镇,星级村比例均下降5%,树立争先进位鲜明导向。

为促使村(社区)绷紧履职“责任弦”,北流市委组织部安排11个工作组对全市22个镇的评星定级工作开展情况全程跟踪、动态考核,通过督导、暗访、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等,了解核实基层治理问题及成效,对考核结果实行备案管理。把村(社区)评星定级验收结果与村(社区)干部个人考核挂钩,被评为无星或降两星的村(社区)干部,当年个人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纳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连续两年无星或降星的,对村(社区)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无星或降星且在镇内连续三年排名倒数1、2名的,免去或者责令辞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职务,形成个人实绩与集体实绩相互影响、互促共进格局。

北流市委组织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星级村(社区)干部优先推荐为各级评优表彰人选,优先考虑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后备干部;对每提升一个星级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会主任绩效报酬每年增加1000元,在编在职干部、专干绩效报酬每年提高500元;每年按照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10%—15%、土地整治项目创收奖励8%—12%、征收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6.3%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星级村集体工作经费及干部绩效奖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反向鞭策机制。由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职能对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进行季度排名通报,对排名倒数10名的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到位的免去或者责令辞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职务。(北流市委组织部)

(责编:王勇、黄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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