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警方积极开展辖区犬只整治工作

2021年04月22日18:19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为建设和谐社区,倡导横县市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近期,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积极开展辖区犬只整治工作。

4月9日上午10时许,民警对辖区开展治安巡逻时发现,在横州镇淮海路某小区内传出阵阵犬吠声。民警立即进入小区进行排查,发现在该小区一单元楼旁有一间手工搭建的狗棚,一名男子正从棚内走出来。民警上前询问得知,男子名叫李某,为方便饲养犬只就在小区空闲的地方搭建狗棚,但他所养的5只犬都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办证。

“饲养犬只一定要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养犬登记服务点办理养犬登记业务,按规定给犬只接种疫苗。”民警对李某依法进行教育,并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与此同时,民警还向周边群众宣传饲养犬只的注意事项,依法依规文明养犬。民警强调除了办理养犬登记外,出门遛狗一定要牵狗绳,从今年的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也就是说,从今年5月1日起,如果市民出门遛狗不牵狗绳,该行为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了。

新动物防疫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对饲养的犬只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能被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除罚款外,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横县警方提醒:养犬要办证,遛狗要拴绳,狗便要清理,不养禁养犬。(林露露)

(责编:李敏军、黄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