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3月14日电 (彭远贺)为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广西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广西公办学校教育项目收费清单的通知》,公布广西公办学校教育项目收费清单,对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项目进行清单管理。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除教育项目收费清单外,未经国家或自治区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学校或其他机构以任何名义在学校内代收其他任何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根据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开展,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