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宗委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01月06日09:31  
 

近年来,广西民宗委紧紧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政策法规工作重点,深入抓好本系统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工作,推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沿着法治化轨道前进,取得较好成效。2019年,自治区民宗委被评为全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2020年12月,自治区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和吴荣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区党内法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深入抓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每年以“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活动为平台,以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法规规章等为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传媒,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等,大范围、高密度、多渠道地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法治宣传,推动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每年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宣传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为重点,通过举办培训班、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巡回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等,推进依法治理乱建寺观教堂、非法宗教活动、私设聚会点等乱象,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每年开展“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以“尊宪守法、稳边固防”为主题,组织边境普法媒体观察活动,制作宪法边疆行宣传片,开展中国宪法线上知识竞赛,开设中国宪法专题讲座,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在边境地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更好推动和促进边境地区的普法用法工作。每年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摆设展台为群众解答关于民族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发放《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册子,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增强领导干部、各族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信仰。在本委网站开辟以案释法栏目,以发生在群众身边或民族宗教实际工作生活中发生的案例诠释民族宗教法律实施的过程,促进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得到切实遵守、正确实施。

努力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制化水平。加强对民族立法工作的调研、指导、协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规,保障了各族人民的合法权利,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全区12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都完成了新一轮的修订工作。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牵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撰写的《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新时代广西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在《中国宗教》发表。起草制定了《自治区民宗委行政裁量权标准》《自治区民宗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自治区民宗委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工作部署,对民宗委35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保留文件12件,废止文件23件。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深入做好民族成份变更政策宣传,严格把关审批环节,做好全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和备案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全区清真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市场秩序。与公安、工信等相关部门共同抓好网络监控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新媒体涉少数民族舆情的浏览监控。加强与自治区网信办、综治办、维稳办、反恐办等单位的联系,研究当前影响社会的问题,互通信息。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等部门,到车站、机场、宾馆等重点服务单位实地检查了解是否存在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全面提高民族宗教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委机关法治专题讲座、专题学习研讨会、发放学习资料、观看录像影片等多种形式,组织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接受警示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脱产培训等方式,举办“自治区民宗委民族宗教业务培训班”等培训班,对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县处级干部以及各市民宗委(局)主任进行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全委同志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将个人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选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年度网络化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达100%,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全面提高。(吴荣)

来源: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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