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获授予“自治区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21年01月06日09:04  
 

2020年12月28日,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暨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南宁召开。

2018年以来,我市对照自治区文明城市标准,以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提质活动。市委、市政府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着手,深度融合城市建设与文明创建,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成立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指挥长的创建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总体谋划,市四家班子领导身先士卒,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各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在创建过程中,我市建立高效运转联动模式,将点位标准精准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组建1个创城综合组、8个创城督查组,全程精准指导、过程管理、分类实施,并全面推行“街长制”,形成“街长统一协调、统一指挥,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工作模式。同时,我市出台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年终绩效考评专项方案,对37个类型的实地点位进行实地测评,对所有社区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做到“一测评一排名、一考核一通报”。

为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我市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强劲舆论宣传声势。据统计,中央、自治区、市级媒体共刊播我市创城相关报道1950多篇(条),“学习强国”平台推送430多篇;组织6000多名党员干部进社区、进网格、进楼栋、进居民家开展入户宣传,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满意度提升到96%。我市深化“做新时代文明人”活动,先后有65人荣获自治区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荣誉,建成全区首个实体好人馆,并在全区率先推出VR网上好人馆。我市还成功承办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专场活动,精心组织“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工作在央视《新闻联播》节目播出。目前,全市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1887个,注册志愿者61.0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9.83%,活跃度69.66%,两项指标均在全区排名第2。

我市坚持创城为民惠民导向,把创建指标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来抓,全市统筹推进的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完成投资82亿元;聚力“553311”文旅精品工程,全力打造“五山五宝三府三塔一骑楼一故居”文化旅游品牌。针对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问题,我市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向“脏乱差”宣战活动,全市110多个单位党组织和1.5万名党员志愿者常态化到社区开展大走访、大整改、大检查,向市民发放创城宣传资料约10万份,收集意见建议6000多件,已解决5460件,处置办结城市管理问题11260件。我市还在市级媒体开设曝光台等专题栏目,《梧州日报》曝光台栏目和《西江都市报》都市拍客栏目反映问题850多件,大部分已得到及时处理。(祝琳)

来源:梧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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