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开评

2020年11月20日15:59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原标题: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开评

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决胜之年。近日,记者从玉林市人社局获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区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在全区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进一步激励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奖励范围为2015年以来,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包括:在我区范围内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大石山区、54个贫困县承担脱贫攻坚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各级事业单位派驻贫困村扶贫的工作人员或集体。

集体奖励基本条件为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有效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或者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推动行业脱贫攻坚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或者在脱贫攻坚中勇于创新,形成工作亮点、推广工作经验,为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个人奖励基本条件为受组织委派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出色完成扶贫任务;或者利用本专业、本领域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脱贫攻坚;或者勇挑脱贫攻坚重担,情系贫困群众,为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

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和记大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嘉奖和记功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全区范围内授予记大功人员为50名,记大功集体20个。此次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属于事业单位及时奖励,按照及时奖励的权限批准作出。其中,记大功的开展,由各设区市、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推荐,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事迹审核及公示,最后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名义作出记大功奖励决定。(记者 黄冰)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