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严把村 (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关

2020年10月30日09:09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今年以来,平南县针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责任不明、风险不清和离任交接不顺畅等问题,探索建立《平南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办法》,强化交接环节管理监督,保持村级工作连续性、稳定性,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打下坚实基础。

《办法》规定,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在办理免职、辞职、退养等手续前进行离任交接工作,由乡镇(街道)向其发出《平南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通知书》,科学划分交接事项,明确交接内容包括村(社区)党组织公章或村(居)委会公章移交、任职期末债权债务和应收应付款项明细情况、任职期末专项资金明细情况、任职期末村(社区)所有结余资金和银行存款明细情况、任职期末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等10项,逐条逐项列明交接所需的内容和档案材料,确保方向明确、材料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离任方在接到《通知书》的3天内,如实填写《平南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书》和任职基本情况、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和个人保管使用借用公物等9张交接表格,并附上佐证材料,交由接任方核实。经核实、公示等程序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村(社区)人员举行交接仪式,并明晰监交主体,由纪委、组织办、党政办、财政所派员全程监督,确保交接事项真实准确。

《办法》明确,离任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所移交数据、资料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对出现交接不清、久拖不交、交接不实等情形的,不予办理离任和退养手续,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督促办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因隐瞒交接事项造成重大损失及不良影响的,由离任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孔令杰 杨青橙)

(责编:许荩文、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