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检察机关开展重罪案件观摩庭活动

2020年09月26日09:44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活动现场。蒋玉姣摄

为提升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高素质的检察队伍,9月23日,由贺州市检察院组织,平桂区检察院承办的重罪检察部门观摩庭在贺州市中级法院进行。贺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震参加活动。

此次观摩庭审理的是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公诉人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指控了被告人董某某贩卖、运输毒品以及被告人李某某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举止大方得体,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条理清晰,语言表达清楚,法律运用熟练、论理充分。同时公诉人还充分运用多媒体举证的方式,形象直观的展示证据,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对本次观摩活动进行分组讨论和集中评议。集中评议会上,大家对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表现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同时也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出庭支持公诉是检验公诉人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对出庭能力的锻炼培养,通过经常性的开展观摩庭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出庭公诉水平。

此次活动是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强重罪检察业务交流,提高公诉人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应对、规范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重罪检察业务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不仅使出庭公诉人对自己出庭水平有了一个全方位的了解,也使其他观摩人员通过观摩学习取长补短,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目的。

贺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祝增作,平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伯浩,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刑检部门的副检察长及两级院刑检部门业务骨干50余人参加活动。(蒋玉姣、梁军)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