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出台京族文化保护条例 打造民族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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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独弦琴表演。谭海东摄
图为独弦琴表演。谭海东摄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2020年08月22日10:01

人民网防城港8月22日电(陈燕)京族是中国唯一的海滨渔业的海洋民族,是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数较少的一个民族,在广西乃至全国都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为加强京族文化保护,广西防城港市出台《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该条例是防城港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广西设区市首部民族文化保护专项法规。

防城港市是京族主要聚居区。京族历史悠久,京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喃字、京族服饰、京族民歌、独弦琴艺术、京族舞蹈、京族哈节等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但是,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交流的不断扩大,京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遇到了新的挑战和困难,京族的许多传统习俗和礼仪在逐渐消失,大量京族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京族传统技艺后继乏人,加强京族文化保护刻不容缓。

目前,尽管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也有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的规定,但相关部门在京族文化保护工作中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够。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京族文化品牌,培育民族文化产业,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京族文化进行保护。

2020年6月3日,防城港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四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保护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明确了条例包括以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的文化形态,并规定了保护的原则与方针、工作机制、经费保障、表彰奖励等内容。

条例规定,由防城港市、东兴市编制京族文化保护总体规划,并将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京族文化保护提供刚性保障。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编制京族文化保护名录,建立健全京族文化信息共享机制,管理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等工作。其他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在内容保护方面,条例规定,对濒临消失、传承困难的京族文化保护项目,实行抢救性保护。对存续状态较好、具有生产性质和社会需求的京族传统技艺、传统医药药物炮制技艺等京族文化保护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对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传承性保护。对京族文化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具有一定规模和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京族传统村落或者特定区域实行整体性保护。

在保护措施方面,条例规定了普查调查、保护名录、分类保护等基本保护方式,并就京族文化人才培养、文化建设、文化交流、节庆活动、项目申报与产业发展等重点保护内容作出相关规定,同时鼓励研究创作,提倡信息共享。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主要针对侵占、破坏京族文化遗产相关资料、实物,伤害民族感情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设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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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燕、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