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聚焦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短板 推动自治县健康扶贫工作见成效

2020年07月20日10:51  
 

近年来,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自治县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短板,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推动全区12个自治县和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以下统称自治县)健康扶贫工作上取得决定性成效。

加强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以实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和基本医疗保障战役为载体,不断提升自治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2016-2020年,总投资15.99亿元支持自治县医疗机构基建项目170个,建设面积47.94万平米,其中,县级医疗机构项目26个,乡镇卫生院项目144个;投资2.68亿元支持设备购置项目194个。通过“大爱通行”“饮水思源”、宋庆龄基金会等捐赠项目,向自治县共捐赠救护车19辆。自治县基本医疗保障战役目标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4个全部开工建设;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3个,已完工10个,111个乡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全部完成;5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和511个村卫生室设备购置任务全部完成;106个无村医服务空白村卫生室通过招聘、派驻、定期巡诊、临村覆盖等方式全部消除了医疗服务“空白点”。目前,全区15个自治县共有医疗机构3112家,床位数18486张,卫生技术人员21687人,每千人口床位数4.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4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16人。对照国家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15个自治县人民医院均达到了二级医院标准;每个乡镇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均有1所标准化政府办村卫生室,业务面积、诊疗设备和基本药物均配备达标。

协调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在医疗保障方面,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参保“应保尽保”,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系统实现全覆盖。一是协调医保部门确保自治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自治县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已能享受到“一站式”系统即时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三是全面实行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主动上门服务,基本实现贫困人口慢病卡“应办尽办”。四是落实“198”兜底保障政策,确保了自治县贫困人口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90%、80%。

保障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服务。协调各级财政为自治县足额筹措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指导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以迁入地负责为原则,统筹医疗资源确保了安置点医疗服务全覆盖。认真抓好安置点配套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型安置点配套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分布在自治县共有8个,全部开工建设,三江县南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古宜镇卫生院项目一期已建成投入使用,都安县下坳镇安置新区配套卫生院项目已完工。

加强自治县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一是支持15个自治县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学员148人,占全区总招收人数的20.56%,大专(高职)学员108人,占全区总招收人数的18%。二是我委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印发《2018-2020年全区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为自治县招收760名中职医学生进行免费培养。三是支持自治县招收紧缺人才10名,招收县级骨干人才3名,均占全区总招收人数的11.11%。

扎实推进自治县医联体建设。15个自治县全部组建三二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融水、龙胜、恭城、隆林、凌云、西林、巴马、大化、金秀9个自治县列为国家或自治区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有力推动城市公立医院先进管理经验和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有效提升自治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吴荣)

来源: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责编:吴明江、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