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踮脚娃娃”的“剪刀手”

广西检察机关开展三级司法救助“入农村、化矛盾、解民忧”

2020年07月15日23:16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踮脚娃娃”的“剪刀手”。刘锦昊摄

八岁半的农村娃,听到女检察官来了,竟笑逐颜开地叫着“姐姐”出来迎接,而这背后不知有多少次的走访与关切……

“踮脚娃娃”小文的家坐落于广西合浦县石湾镇兵岳村,和其他孩子不同的是,2017年6月,小文无故被被告人用铁锨打成重伤,如今只能踮起一只脚,一瘸一拐地走路。而小文的父亲常年不在家,母亲又改嫁外乡,陪伴他的,只剩下70多岁的爷爷和奶奶。

2018年2月2日,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同时向小文家赔付8000元。但两年过去了,小文始终未得到赔偿。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是广西检察机关服务百姓的“民心产品”。7月10日,受院领导委托,自治区检察院第十检察院部检察官陈继军等带着广西、北海、合浦三级检察机关的关切与爱心,将12.8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交到了小文爷爷手中。

在小文家中,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干警黎东玫摸着小文的头,反复交代一定要把这笔救助金用于孩子疾病的治疗和康复。黎东玫说:“自治区检察院先后5次到村委、村政府协调沟通,并签订了监管协议,由村支书监管资金的使用。”

看到有人为他们拍照,小文在检察官姐姐身旁咧开嘴笑了,并摆出了各种“剪刀手”的姿势。

“我们力争帮助孩子过上正常的生活,让他上初中、高中,希望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这个家庭共度难关。”合浦县石湾镇兵岳村第一书记伍强介绍,小文因为脚伤已经辍学一年,目前村委已经帮小文一家落实了低保,对房子进行了翻新,而这笔司法救助金也会由村委代为保管,确保专款专用。

司法救助案件错综复杂,当事人的困难程度参差不齐,为此,广西检察机关将贫困人口、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作为救助重点。据统计,2019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共向四类重点人群发放救助金956.12万元。此外,自治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叠加效应,广泛发动慈善机构、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介入,参与司法救助,推动形成“三级检察机关引导、当地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实施、乡镇街道联动”的立体救助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被救助人的权益。

7月10日,检察官又分别深入合浦县山口镇北界村、廉州镇禁山村,将28.5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分别送至两位救助人家中。

据悉,因邻里纠纷致伤的被救助人何某强在检察机关的调解下,已经与侵害方何某宏达成和解,双方积怨6年的矛盾终于化解。本案,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过程中,黎东玫了解到侵犯方何某宏需要抚养四个孩子,生活十分困难,而何某强已经78岁高龄,因受伤住院长达41天,看病花费了6万余元……

“这不是简单的救助问题,关键还是要找准心结,及时消除疑虑和抵触情绪……”期间,黎东玫先后5次下乡主持调解,何某宏也在检察官们的劝说下向何某强赔礼道歉,并表示今后会隔三差五到何某强家中照顾老人。

合浦县山口镇镇长莫维东、合浦县山口镇北界村村支书龙建文表示,发放救助金弥补了当事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同时在开展工作的同时,也疏通了双方的负面情绪,打开了心结。

在收到司法救助金后,何某强与何某宏握手言和,并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刘锦昊)

(责编:伍迁、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