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施策严守药品安全底线

2020年05月29日17:22  
 

柳州市市场管局自2019年4月组建以来,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和全区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柳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综合运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等手段,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风险隐患,未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守住了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蒋为民带队到药店检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谢军带领相关科室监管人员到药店检查药品质量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机构改革后药品监管职责。按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权,进一步落实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言区和真空。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加强审管衔接,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二是加强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开展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根据国家药监局和自治区药监局统一部署,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和日常监督发现的药品质量安全潜在风险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市场监管专项大整治行动,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监管,对柳州市辖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同时配合自治区药监局做好辖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暂停销售退热咳嗽类药品以及建立销售登记制度等管控措施,配合做好防疫药械保质保供工作。

三是落实疫苗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定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疫苗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四是加强药品上市后监督抽检和监测。组织制定柳州市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督促监测上报单位履行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加强监测哨点建设,全市建成3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全区排名第一。

五是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柳州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并消除监督管理区域内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和药品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严重影响。

六是加强药品法律法规培训和宣贯。开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南的学习和培训,深入领会药品监管新规定新要求新方式新内涵,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药品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有效提升市民用药安全科学素养。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