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田林县“三个强化”推进乡村治理

2020年05月26日12:00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党的十九大以来,广西百色市田林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持续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着力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确保了全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法治保障作用。田林县充分发挥县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创新推进“农情乡解”“律师信访代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围绕村民实际需求,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切实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精准服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此外,还充分发挥乡镇、村168名网格员作用,将村民纳入微网格管理,并以“法律惠民进万家”、“精准发力、爱心帮扶、法律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活动为契机,利用圩日和传统节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增强了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赏和欢迎。

强化德治教化作用。田林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培育文明乡风。通过以规促德、以评立德、以文养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用身边的好人好事,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向前向美。全县先后有3人获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4人获百色市道德模范、有65名获县级“身边好人”称号。2018年9月利周瑶族乡凡昌村小学老师赵龙京荣登中国好人榜。这些先进典型,为乡村治理注入强大思想文化力量。

强化自治基础作用。田林县将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制度和组织,通过法定程序推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村级权力的监督,并在168个村社区设立村(居)民议事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众参政议政平台,让老百姓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全县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84个,配有调解员1190名,实现16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神经末梢”,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19年实现创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目标。

田林县通过法治、德治、自治建设,逐步形成了良好道德风尚,党群干群关系也较以往更加密切,全县村、社区构建“党建+网格+基层治理”等运作模式效果明显。该县2018年有33个村(社区)获百色市“红旗村”称号。2019年又被百色市委、市政府命名的产业兴旺红旗村”有10个、“生态宜居红旗村”有10个、“乡风文明红旗村”有10个、“治理有效红旗村”有10个、“生活富裕红旗村”有10个,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冉俊彪)

(责编:庞冠华、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