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防控履职两不误 受理涉疫情案上百件

2020年05月20日15:46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发布会现场。吴金洋摄

人民网南宁5月20日电 5月2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开展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等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自治区检察院相关检察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介绍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广西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保障疫情期间办公办案不断、司法秩序不乱,确保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工作两不误。

截至5月19日,广西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犯罪案件238件286人;受理审查逮捕143件172人,批准逮捕133件149人,不批准逮捕8件16人;受理审查起诉117件147人,提起公诉95件122人,不起诉4件4人;法院已判决57件62人。

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统一办案标尺

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违法犯罪的通告》,明确了重点打击“故意传播疫情”等14类涉疫犯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办主任何文凯主持发布会。吴金洋摄

自治区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关于抓好两高两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有关意见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等10多份指导性文件,推动全区检察机关建立打击涉疫犯罪组织领导机构。

各检察业务部门全面充分履职,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戴丽萍介绍相关情况。吴金洋摄

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共计237个罪名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诉讼监督等工作。疫情发生后,第一检察部反应迅速,密切关注全区检察机关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对各地反映的在办理涉疫情案件过程中存在的看守所提讯难等问题及时进行研判,专门起草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办案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充分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和微信、QQ等互联网手段建立检警、检法在疫情期间特殊司法办案衔接机制,为依法及时打击涉疫犯罪夯实基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曹维维介绍相关情况。吴金洋摄

自治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要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刑事执行机构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以及对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开展侦查等检察业务。为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和检察监督,力促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第五检察部加强统筹指导,严格细化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双向信息“日通报”“零报告”等制度。同时,加大力度查找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第一时间监督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全区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未发生一起在押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疑似和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例。

为避免与监管干警、在押人员的直接接触,第五检察部充分应用信息联网、监控回放、视频巡察、远程视频开庭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全区19个派驻监狱检察室已实现与监狱三大场所视频监控联网建设,检察信息化监督更细更实。第五检察部还积极发挥刑事执行检察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服务大局功能,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民营企业家“能不羁押的不予羁押”,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截至今年3月,摸排涉民营企业家羁押案件249人,并逐案逐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初审,已立案审查7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9人,建议已获采纳57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林俊杰介绍相关情况。吴金洋摄

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要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等公益诉讼案件。该部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有效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场所防疫安全隐患等涉疫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3件。

第八检察部针对疫情防控初期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餐饮企业违规营业接受堂食、公共场所人群聚集等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行政机关通报案件线索,督促依法履职,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设置废弃口罩专门收集设施,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检察建议,有效消减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重点围绕野生动物保护行政监管环节、非法捕猎、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实施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积极履职堵塞疫情防控机制疏漏,助力政府依法防控及化解潜在风险。一些地方检察机关针对政府部门向市场投放储备冻猪肉未制定相应的防止人员聚集抢购措施的情况,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效化解疫情防控潜在风险。此外,该部积极运用磋商程序,切实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疫情防控期间,将近50%的涉疫公益诉讼案件通过磋商程序结案,既有利于被监督对象接受监督,又有利于更加高效优质维护公共利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曾军宁介绍相关情况。吴金洋摄

自治区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要负责办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案件。疫情发生后,全区各级检察院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信件、网络、服务热线等非接触性途径反映诉求,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保证群众信访诉求“24小时”在线受理,实时提供网上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和律师网上会见等无接触式检察服务,让群众诉求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

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对接收的3204件群众信件,通过电话、手机信息、视频、网络邮件等方式及时回复、答复,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100%。同时,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发挥表率作用,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带头接访、带头办理涉疫信访案件。其中,自治区检察院领导批阅群众来信357件。此外,重点运用国家司法救助,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193件,实际救助149人,排全国第五,其中对扶贫对象救助74人,排全国第二,社会效果较好。(王功孝、陈颖婕)

(责编:王功孝、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