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司法局组织调研组赴兴安县开展灵渠保护立法调研

2020年04月29日09:13  
 

为加快推进《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立法进程,4月15日上午,桂林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桂生率调研组到兴安县开展立法调研,对立法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海云、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尹文军等受邀参与调研。

此次调研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全面了解《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立法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困难,研究讨论下步工作安排。兴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功合、副主任胡琳,县司法局、文体局、灵渠管理处以及立法起草小组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兴安县有关《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立法进展情况的介绍。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立法工作的要求,以及我市2020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的安排,《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是今年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计划的立法项目之一,计划于8月份进行初次审议。兴安县政府作为《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的起草责任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目前该法规案的起草工作进展比较顺利,草案文本基本成型,正在组织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为确保该立法项目按计划顺利提交审议,调研组按照倒排工期的要求,对立法进程中的时间安排、程序要求,以及法规案起草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等提出了具体细致的指导意见。

调研期间,兴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庄慧琼听取了立法有关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并就下步工作计划交换了意见。

来源:桂林市司法局

(责编:许荩文、李敏军)